公司秘書
每間於香港註冊為有限責任的企業,都需要根據香港公司法(香港法例第六百二十二章)委任董事及公司秘書,以便履行公司的法定責任,及維持公司基本的運作。
公司秘書乃法定職位,其職務包括向公司註冊處申報有關公司的結構、任何主要人事的變動;亦需為董事局擬備公司的會議議程、籌備周年股東大會及對相關的法定條例提供專業諮詢。
作為提供專業服務的公司,我們的附屬公司(朗纓秘書服務有限公司)致力減少客戶面對相關法例時,所可能產生的困擾及疑惑。我們會替客戶留意是否已符合公司法例的條款、個別公司的章程細則、公司(董事報告)規例、公司(財務摘要報告)規例、商業登記及印花稅例,以至公司(清盤及雜項條文)條例(香港法例第三十二章)和其他有關的法律和條例的需要。我們亦會不定期為客戶提供新公司法例的資料,並剖述其影響,以便客戶掌握更新資訊,及避免不必要的誤會或招致無謂罰款。
我們的服務範圍
我們會為客戶提供各類型公司秘書服務,包括:
- 代表擔任法定公司秘書
- 處理及保存公司之法定記錄(如股東名冊、董事名冊等)
- 安排董事及股東會議,並處理會議記錄
- 呈報法定報表,例如公司年報等
- 安排代理人服務
- 處理商業登記申請
- 辦理銀行開戶文件
- 辦理公司轉名事宜
- 辦理股份轉讓
- 處理清盤及撤銷註冊事宜
如客戶想瞭解我們的收費,可參考收費表
![](https://www.websterngco.com/wp-content/plugins/lazy-load/images/1x1.trans.gif)